【業(yè)務簡介】
根據海關總署2005年署法函144號文件,我司可根據委托對未列入《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境商品目錄》(即法檢目錄)以外的進出口商品實施檢驗。如在進出口貿易中因貨物質量、數重量、規(guī)格、包裝或其他原因導致貨物需要退運、返修、溢短缺、錯運、無代價抵償等情形,為保障以上情形貨物的正常通關,接受貿易相關方委托后對退運貨物的品質、數重量、規(guī)格等實施檢驗鑒定,可憑CCIC簽發(fā)的檢驗鑒定證書向客戶索賠,并免交退運貨物和重新進口的貨物的關稅和增值稅。如出口貨物需要退回國內,憑CCIC證書免交退回貨物的關稅和增值稅。在進口貿易中貨物發(fā)生溢短缺情形,造成實到貨物數量與申報數量不符,可憑CCIC簽發(fā)的檢驗鑒定證書改單。
【證書用途】
索賠、免稅、改單、通關
【聯系方式】
聯系人:趙老師
座機:028-8595280、028-85925468
郵箱:ccicsichuan@163.com